来源:刑辩痴人刘平凡律师网 日期:2024/4/11 19:49:52 浏览:48
近日鹿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心急如焚来找到我们团队,和我们团队说明大概情况后,我们及时会见了鹿某并前往有关部门充分了解情况。此类案件争议性较大,为维护更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仅以本文阐述团队观点。
鹿某等人为响应市政府发布的鼓励外贸的政策文件,依法开设登记了多家公司,在市商务部门的允许和认可下,委托第三方以“市场采购”的模式开展一般贸易(0110)业务。商务部门承诺鹿某开展此类进出口贸易依法享有“免征免退”政策优惠,鹿某的公司通过买单出口向政府申领贸易出口补贴。
买单出口领取补贴的行为不宜认定构成诈骗罪。
一般贸易(0110)业务的买单出口领取补贴涉嫌诈骗罪类案,办案机关指控嫌疑人构成诈骗罪的核心事实与理由,系认为涉案主体公司是为了领取补贴而专门开设的“空壳公司”,用于领取补贴的进出口数据是通过买单的方式虚构的数据或是真实的整合其他企业的进出口数据,并非是涉案公司自身的真实货物进出口数据。办案机关认为,贸易出口奖励补贴的申领主体,应与货物的实际进出口主体、数据来源主体具有一致性,涉案主体公司整合的其他企业的进出口数据并非是本公司自身的货物进出口数据,以“冒用”的数据用于进出口补贴申领,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故而成立诈骗罪。
基于办案机关的以上逻辑,我们认为,办案机关以此指控涉案主体公司构成诈骗罪有失妥当。
首先,涉案主体公司用于申报领取贸易出口奖励补贴的数据是经过海关部门真实统计的进出口数据,并非是虚构的数据。海关部门对于进出口数据的真实性是认可的,涉案主体公司以真实的数据申报领取贸易奖励补贴,是契合贸易奖励政策的。
其次,办案机关以海关进出口数据并非来源于涉案主体公司本身就认为涉案主体公司申报领取奖励补贴的数据是虚构的,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代理报关行为以及事实上的进出口行为。涉案主体公司获取使用其他企业的进出口数据大多数基于事实的代理关系,或通过报关行整合数据,或通过与其他企业约定的模式形成代理行为,此举与代理报关行为一脉相承。
再者,涉案主体公司案发后,办案机关以海关、商务部门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为由定性涉案主体公司构成诈骗罪。实务中我们接触的多起此类诈骗案件中,海关、商务部门对于涉案主体公司的买单出口领取补贴行为具有明知性,甚至海关明确允许或默许涉案主体公司的代理报关行为,商务部门在税务清查时出具相关政策优惠说明。这很难认为海关、商务部门对于涉案主体公司的行为是不知情的,更遑论是基于错误认识而批准涉案主体公司的进出口贸易补贴申领。在部分的“大案要案”中,涉案主体公司是基于相关部门的邀约,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的补贴申请发放。相关部门在案发前为了完成数据任务,对于数据背后的行为漠不关心甚至撺掇纵容,案发后又将责任全部推给涉案公司,营造自身的受害人形象,此举着实欠妥。
最后,买单出口领取补贴行为存在的根本原因,一是因为部分有进出口需求的企业没有进出口权,不具有以自身名义申领奖励补贴的资质;二是各地的商务部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实务中并不要求涉案主体公司用于申领奖励补贴的数据必须来源于本公司的货物出口;三是在指标、任务难以完成的情况下,部分商务部门甚至会协助涉案主体办理公司、协调报关行、整合海关数据等等,在多方合意下,通过出口、代理报关行为完成指标任务,涉案主体公司基于对商务部门以及政策的信赖从事该项行为,并以此领取出口补贴奖励。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是否构成诈骗罪,不应当仅从买单行为以及数据统一性上妄下结论,诈骗罪的各类构成要件均应当一一对应审核,对于事前招商事后甩锅的行为,应当审慎考量。
(2013)赣刑二终字第17号刑事判决
(2018)粤1424刑初78号刑事判决
(2018)最高法刑再3号刑事判决
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刘平凡律师 ,人称“刑辩痴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援库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咨询专家、广东省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圳校友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两次同时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2020年入选名人百科获“行业影响力人物"。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律政》杂志封面人物。2016年12月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聘为研究员,并担任该中心“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负责人。个人专著《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建筑房地产企业刑事高频风险防控实务》《公司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合著《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
刘平凡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辩护与代理,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特别是办理多起批示的特别重大案件被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均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当事人好评。
电话:13798422588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际唐刑事业务研究院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组第二批成员、深圳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主任助理、深圳市律协福田区律工委公法中心成员。
黄华玲律师执业期间不仅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厚的民商事办案经验,同时承办涉嫌诈骗、强奸、抢劫、开设赌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多类型刑事案件,现深耕于刑民交叉业务领域。庭审辩论中果敢犀利、善于应变、刚柔并济,以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实务经验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民商事法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被害人代理、劳动纠纷处理、企业风险防范等。
内容来源 | 际唐律师事务所
台湾A公司,2003年在深圳注册,长期生产电子元器件,各类生
L为H公司的总经理及实际经营者。H公司为Z公司的合作公司,从
程先华律师近年来接手许多合同诈骗罪类案件,而诈骗名目有民族资
近年来,互联网销售的便利,仿真枪在我国市场上流通越发增多。伴
伙年轻人包厢唱歌因口角而发生打斗,后陆续去医院处理伤口。不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