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某忠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拆迁补偿纠纷案
本所接受罗某忠的委托,为其代理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案件。该案委托人系被告员工,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单位集资房被被告拆迁改造,由于改造过程中开发商破产,导致无法回迁,且历经将近20年一直未得到合理赔偿。
接受罗某忠的委托后,鉴于本案历时长,涉及各方关系复杂。本所组建了以汪文峰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积极查询档案、收集证据、寻找证人,并与各方当事人努力沟通案情。在本所律师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补偿金、安置费、违约金、利息等数百万元,弥补了委托人的损失,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 李某诉张某、孟某返还财产案
本所接爱李某的委托,代理其与张某、孟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李某(女)与张某(男)原系夫妻、2014年10月因发现张某长期与孟某同居并育有子女,从而与张某协议离婚。离婚后,李某怀疑张某婚内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遂委托本所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本所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发现,张某确实在婚内将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转让给了孟某,而张某购买房屋及转让的事实均未告知李某,涉嫌转移财产。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主张是正常买卖,并提供了相关转让合同及转账记录。本所代理律师汪文峰经过细致分析,发现了被告证据的相关漏洞,并提供了两被告非法同居的证据,法律最终认定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私自转让房屋无效,将该房屋返还给了原告。
■ 麦某光诉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8年12月麦某起诉被告深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请求确认被告一将其所有的被告三的股权转让给被告二无效,理由是被告一所转让的股东原属于原告,被告一未能完全履行与原告的转让协议,却恶意与被告二串通将股权转让给被告二,侵害了原告利益,特请求确认两被告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该案涉及的转让合同金额高达8亿,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
本所接受了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该案,组建了以汪文峰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经过大量分析调研、收集相关证据,与原告沟通谈判,原告在大量不利证据面前不得不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 深圳市某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诉江西新远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出资800万元建立一家新公司,出资比例为原告440万元,被告360万元,因被告欠原告债务,因此约定原告应支付的出资款由被告代为支付。新公司成立后,被告未履行承诺出资,导致新公司运营困难。本所代理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全部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广州新莱福公司诉宁波迈格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
原告将被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专利的磁吸产品,并要求赔偿200万元。
本所代理被告应诉,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收集证据进行应诉,另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确认原告专利无效。庭审过程中因涉案专利太过专业,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其中一款产品属于我方独创,与原告专利完全不同,不构成侵权。而另一款产品与原告专利有类似之处,一审判定我方部分侵权。我方不服,提提起上诉,二审我方重点从专利无效入手,最终原告专利被认定无效,我方取得最终胜利。
■ 刘某诉杨某合同纠纷案
刘某与杨某签订《店面转让合同》,约定转让杨某位于深圳市好百年商场的某家俱店,其中杨某留在第三人四海家具厂的预付货款一并转让给刘某,转让后家具厂也与刘某进行了货款抵扣。后因刘某与杨某因其他业务发生争议,杨某于是不认可该货款已转让给刘某,请求家具厂返还货款给杨某,家具厂从刘某支付的货款中扣回该笔款项。刘某委托其他律所对家具厂提起诉,请求支付该货款,但法院以债权转让未通知家具厂为由,驳回了原告所有诉讼请求。刘某于是委托本所,请求代理该案的上诉。
本所委托派汪文峰律师处理该案,汪律师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如果仍以债权转让纠纷提起上诉,胜诉希望不大,因此建议委托人以合同纠纷起诉杨某,要求杨某返还原告多支付的转让款。委托人听众了建议,以合同纠纷起诉了诉讼,尽管庭审中被告杨某一再否认转让款中包括了留在家具厂的货款,但我方提供了证人证言,且对双方财务人员的邮件进行公证,并申请法院到商场调查相关事实,各组证据形成了证据链,证明原告的转让款中确认已包含被告余留在家具厂的货款,最终法院予以确认,判决被告返还。
■ 吴某与湖南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吴某委托本所起诉湖南某公司返还欠款及利息计800余万元,本所接受委托后,立即采取行动,查询被告的相关财产信息,并同法院积极沟通,做好异地财产保全,将被告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最终案件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