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辩痴人刘平凡律师网 日期:2024/4/4 9:41:53 浏览:19
导读: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养老金、退休金,是公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险。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制度越来越完善的一种体现。但是社会总是充满各种各样的诱惑,有的是关乎利益、有的是因为个人情感等等,当一个人触犯法律,最终不得不遭受牢狱之灾时,那么等出狱后,养老金还能照常领取吗?作为从业二十多年,办理上千件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笔者也曾遇到许多这类当事人。为此,笔者特整理该类案例并做具体分析,以供大家了解参考,也给欲以身试法的“各位”敲醒警钟。
案例简介
刘某系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从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到归还贷款不入账及伪造印章、冒用他人名义套取贷款等手段先后挪用资金36笔,金额3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及营利活动等。案发后,刘某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家属委托刘平凡律师为其辩护。律师介入后立即会见刘某并有针对性分析案情,刘某后答应退还现金10万元。最终,某法院以非法挪用资金罪,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四年后,刘某出狱。因刘某属于信用社职工,在此之前已缴纳了18年的养老保险。刘某如今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办案律师解读:
办案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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