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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琳:揭秘侦查阶段的辩护秘籍

来源:刑辩痴人刘平凡律师网    日期:2024/9/13 10:21:02    浏览:66



刑辩先锋:揭秘侦查阶段的辩护秘籍



为期约三个月的福田刑辩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侦查阶段刑事辩护的系列课程已经圆满结束,全程干货满满。我作为其中的学员,全程参与,获益良多,深感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而刑辩的学习之路却漫长而深远,总让人渴望更多的探索与积累。以下是我这三月以来的所学、所思、所感。



  1. 辩护要结合侦查阶段的工作特点、难点来展开

在课程正式开始前,我们都意识到刑辩律师在侦查阶段开展辩护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难点,之所以有这么多的难处,那是由侦查阶段的特点决定的。结合这段时间培养工程的学习,对侦查阶段的特点我有了更深地认识,做出以下总结:

1.本阶段证据材料尚未固定,事实待查证,办案人员对辩护律师往往有提防和抵触的情绪,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何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是关键。

2.本阶段的证据材料处于不断查证、不断丰富、不断完善的动态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案件的走向或证据材料的指向就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变化,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何进行调查取证是难点也是风险点。

3.由于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无阅卷权,没有足够多的案件信息或者证据材料,因此辩护律师与侦查机关一般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在这个阶段,辩点要如何有效地切入,同时又要注意避免成为侦查指引也是一个难点。


根据侦查阶段的上述特点,老师们详细给我们讲解了辩护工作的开展,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

(1)捕前阶段:办案机关初步查清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并向检察院提请逮捕之前的这个阶段;

(2)捕中阶段:检察院审查批准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的这个阶段;

(3)捕后阶段:检察院批捕或不批捕决定作出以后至办案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


而把侦查阶段细分为捕前、捕中和捕后三个阶段,是要进行精细化的有效辩护,把辩护工作尽可能地细化,将辩护策略贯穿到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

而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如何规范化,从而实现有效辩护是我们侦查阶段的学习和研究重点。


、侦查阶段刑事辩护规范化的具体内容

通过马钊雄、徐永申、张庆磊等讲师们的精彩讲解,我系统学习了解到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是围绕着“会、通、证、辩、更、维”六个字展开的。


(一)会

什么是“会”?“会”指的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马钊雄老师在课上列举出了很多自己的办案过程向我们讲解了每个阶段会见的重心是什么?律师会见需要注意哪些呢?如何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自我辩护能力?

会见分为捕前会见、捕中会见、捕后会见。捕前会见是在稳固律师委托授权的前提下,了解案情,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自我辩护能力,找到侦查机关撤案的依据、找到不呈捕的理由。捕中会见是重点关注检察官是否提审,问了哪些问题,抓住捕与不捕的关键。捕后会见的辩护重心要有所调整,重点是心理辅导。


(二)通

什么是“通”?“通”指的是沟通,在这个阶段,如何与家属、办案人员进行有效地沟通,也是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非常重要的一环。

张庆磊老师用自己曾经的办案经验,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侦查阶段如果不与办案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就不能准确地掌握案件的进展,不能进行有效辩护,这也是当事人对辩护律师能力产生质疑,解除委托关系的主要原因。


那如何进行有效沟通呢?

与家属沟通要主动及时告知律师已开展的工作和案件的进展,以专业能力取得信任,突出法律服务的价值。与办案人员沟通需要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口头和书面同时进行,以彰显业务能力为主,以辩护意见采纳为目的。


(三)证

什么是“证”?“证”指的是调查取证,法律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那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在大家的讨论思考下,总结的原则是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客观证据大胆取,言辞证据谨慎取。


(四)辩

什么是“辩”?“辩”指的是辩护意见,徐永申老师指出“辩”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始终,甚至可以提前到侦查机关接收到案件线索开始。“辩”可以针对每一个诉讼参与人实施,“辩”可以针对每一个证据形式种类实施。


(五)更

什么是“更”?“更”指的是变更强制措施,张庆磊老师提出要在关键的时间节点适时地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逮捕之前及时提出《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以及在审查逮捕期间,通过法理之辩、情理之辩、政策之辩及时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六)维

什么是“维”?“维”指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徐永申老师列举了犯罪嫌疑人的26种合法权益,通过总结如何在“会、通、证、更”中实现“辩”,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在福田刑辩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侦查阶段的课程中,我们不仅积累了宝贵的知识和技能,更点燃了对刑事辩护事业的热情。虽然侦查阶段的篇章已经翻过,但这仅仅是我们刑辩旅程的序章。未来的路,漫长而充满挑战,我们要将所学的精髓与实践融会贯通,不断在实战中锤炼和提升,在每一个案件中秉持专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有力的辩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李文琳律师,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婚姻家事、公司治理,拥有刑事辩护以及民商事诉讼及的双重实战经验,始终秉承着认真办好每一宗案件、用心服务好每位客户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内容来源|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委员会

作者|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 李文琳

版权声明|本文属于原创文章,转载需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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