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6日下午,深圳律协刑辩工匠坊第十讲《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体系剖析》取得圆满成功。本次讲座由刘平凡主任亲率深圳刑民交叉委郭环宇、凌征虎、梁佳丽、黄翔、李悦五位律师分享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工作要点,为大家带来了相当实用的经验分享。截至讲座结束直播间人气热度高达人次10w+,点赞量高达11w+,取得了广泛好评。
主讲人从审查起诉、第一次退补、第二次退补三个阶段将辩护工作分为会、办、证、辩、更、维六个方面。每个阶段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辩护工作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在审查起诉阶段,“三多案件”也即犯罪嫌疑人多、涉及罪名多、卷宗多,面对这类案件,如何阅卷、如何让检察官听取辩护人意见;当事实不清、证据存疑时如何处理是很多律师经常遇到的共性问题。黄律师、梁律师、凌律师都对这几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对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存疑怎么办”这一问题,黄律师认为应当通过会见和阅卷两种方式来解决,证据存疑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证据不可靠;第二种是证据不充分、不完善。而对于“三多案件”如何阅卷的问题,刘主任也提出了三点思考,第一是律师不仅要具备法学领域的知识,而应当训练多学科、多维度的综合性思维;第二是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中,心态是非常重要的;第三是律师应当花费时间,认真仔细地研读分析案卷。最后,梁律师用自己的女性主义视角提出了独特、新颖的思路和观点。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退查阶段,证据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辩护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在第一次退查时,证据主要用来排除合理怀疑,律师需要找准退查原因;在第二次退查时,律师应该注意加强辩方证据的证明力,辩护的策略应当向降低罪状、罪数及不起诉的方向努力。在讲座中刘平凡主任把多年潜心研究的电子证据质证要点和瑕疵证据的评判标准穿插讲解,律师同行们受益匪浅,反响强烈,好评如潮。 最后,五位主讲人还讨论了一个热门且对律师工作非常重要的问题,即认罪认罚。律师会见时,当事人如果问是否应当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应该如何回答?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还能不能再做独立辩护?这两个问题也引起了现场律师及主讲人的广泛讨论。 本次讲座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学员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位主讲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启发了在场学员,积极与学员进行互动,有效地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干货满满的刑辩实务课堂增加了学员们做好刑事辩护业务的底气和信心,大家都表示获益良多,回味无穷。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