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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赠“拼命三郎”牌匾

捍卫司法人权,“拼命三郎“与”律界才女“的责任和使命

2010年刑事律师刘平凡和程先华在湖北某州市办理一宗本是普通民事纠纷却被认定为诈骗的案件,在该案交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是否移送起诉时,刘平凡律师却数次接到恐吓电话:“没命回广东”!十天后,刘律师在深圳又接到威胁电话:“在深圳我们也有办法废掉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但本案最终达成以当事人还100万借款为条件换取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所谓“辩诉交易”。

荣誉简介

        洛克说过,“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或废除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句话说的即是法律对于人享有自由的工具意义,通俗来说便是法律应当捍卫司法人权。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使用法律的人反其道而行之,把法律当成限制人权的武器,实为大谬。

运用法律捍卫人权,是每一位律师的天职,这也是际唐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基本内容之一,每一位际唐律师事务所律师都以此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每一次成功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我们铭记一生的回忆。2011年11月21日,是值得际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平凡律师和际唐律师事务所深圳业务主任程先华律师铭记的日子,这一天他们享受到了辛苦努力得来的香甜果实,感受到了身为刑事辩护律师的骄傲与成就。


       011年3月份,顺德的陈先生(企业法人代表)被扣上了“莫须有”的帽子,不但个人因涉嫌诈骗被抓到了湖北某地级市,而且其整个企业也被查封。该照明厂自1992年即开始生产,一直合法营业,却不料曾参与对越反击战的老战士陈先生却被一单合法的融资项目送入了囹圄。2011年5月份,其家属找到际唐律师事务所刘平凡律师和程先华律师,面对这“无妄之灾”、“人财两失”的境遇,陈先生家属不知所措,一边泪目一边讲述着案情。听完案件概况之后,两位律师已然预料到了陈先生的案件必定荆棘满布、歧路难行,但是身为律师的责任感让他们忘却了困难,为了捍卫司法人权,拼!


        古语云:“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并不是每条通向罗马的道路都是平坦通畅的。刘平凡律师和程先华律师办理该案的过程一波三折。一方面,该案是冤假错案,要翻案,要准备的材料必然众多;另一方面,该案件该案件涉及一定的权益链,哪一方都不愿意放弃这看上去合法的利益,如何令公权力伸向经济纠纷的那双不受束缚的手,乖乖的缩回去,阻碍之大不言而喻。但是既然已经决定接受委托,为捍卫司法人权而拼,为身为律师的责任感而战,又怎么能面对困难畏首畏尾呢?艾伦?德肖维茨曾自己写道:“我专门受理那些胜诉希望渺茫的案子,并以此视为一次挑战。”这对于刘平凡律师和程先华律师来说,同样也将是一场艰苦的挑战。


        之后,两律师辗转反复去湖北该市不下10次,花费时间共34天。会见犯罪嫌疑人,跑公安局,跑检察院,跑法院,跑政法委,阅卷,……如此反复,鞋底几乎磨穿。当法官说:“我不跟你讲法,我就是不给你阅卷,我就是法,你怎么样…”的时候;当检察官说:“兄弟,我能帮你的都已经帮你了,你不要怪我”的时候;当公安干警说:“我们这是铁案,是要案,是立功的,我们不会放人的,你在折腾,我们把人移送回顺德重新抓你…”的时候;当威胁电话打到宾馆房间和办公室,恐吓说:“你在深圳我也可以废掉你,信不信,我让你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想活了,直说…”的时候;当陈先生的妻子耸立公安局10楼欲一跃而下的时候……律师能做的就是顶住压力,昂起正义的头颅,拿出敢于碰硬的精神,稳住脚步,步步为营,晒邪恶于光天化日之下,为胜利呐喊,为邪恶建坟!


        走过了千回万转的长路之后,刘平凡律师和程先华律师终于使陈先生在法院阶段被成功取保候审释放回家,把自由和尊严重新带回给了当事人。2011年11月21日,陈先生来到了际唐律师事务所深圳总部,捧着“拼命三郎“和”律界才女“的感谢牌,十分激动。刘平凡律师与程先华律师见状,回想起这一段时间艰苦辩护的历程,一次次被拒绝被威胁,陈先生家属一次次在办案机关恳求,顿时眼睛湿润了起来,说:“我们做了该做的事,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我们无愧于心。作为律师,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光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刑辩律师还需要高度的责任心、怜悯天下众生的良心、敢于碰硬的胆略、视死如归的勇气、拿得起放得下的魄力…我们作为刑辩律师的道路,仍然荆棘满布,这不是终点,只是新征程的起点。“


         高尚应该是高尚者的通行证而不是墓志铭,无辜的人不应为无由的罪名担责,这是人治社会的纰漏而不应该是法治社会的现状。法律不是随意用来践踏人权的工具,应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保障,树立公平的铁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