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辩痴人刘平凡律师网 日期:2024/4/3 9:27:55 浏览:18
这次事件,笔者觉得要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从记者方面来说:
1、记者如果需要反映一些事情与问题,这是记者的责任与权力,但请遵守合法的程序。记者并不是纪委,你没有公权力赋予的调查权,如果对象拒绝采访,记者再纠缠就是过当。是否构成骚扰,是否构成人身自由的侵害,是由法律和当事人主观感受等来综合认定的。
2、记者的调查权、监督权应该得到保障,但前提是不影响调查对象的正常人身权利。
3、如果调查对象有不法、不当行为,应出示证据而不搞正面冲撞。这次调查的是公职人员,如果被调查者是恐怖分子、黑社会呢?记者还会这样行事么?媒体监督社会并没有行驶暴力机关公权力的权力,如果在冲突中,被调查一方某人心脏病突发了呢?媒体即使有理也会变成没理,这是我们目前新闻记者对于自身的职业权力与义务完全没有概念所造成的,你是记者不代表你怎么干都是对的。
4、事情发展到现在,采访已然违背了初衷,最后终结为撕裂社会本身,将公权力与社会对立,又有人可以趴在伤口上舔血狂欢,这是个成功的采访案例么?记者的方法真的是最好的调查方法么?
二、从警察方面来说:
1、本身是警察出身,不管退休与否,从这事件看来,其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极差。遇到这种情况,一是需要手机全程录像,保存完整的事发经过;二是如果拒绝采访,记者依然要执意采访,觉得被骚扰和妨碍人身自由的话,可以报警。
2、打人当然不对,尤其作为前国家暴力机关的公权力执行者。目前打人一说也是记者的一面之词,我们还没有看到记者提供什么切实的证据(除了一只发红的耳朵)。如果真有打人,那就不要藏着掖着,如果记者觉得身体被侵犯,也可以报警提告,控告警察一方。
3、同样,警察一方如果觉得受到记者的骚扰,妨碍人身自由了,可以提供证据到法院,一切都可以通过正当法律形式解决。
三、对于老百姓要怎么看待这件事:
1、首先要知道吃人工养殖的娃娃鱼是合法的,一百多元一斤的东西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这是常识,以这个为攻击点很可笑。
2、如果是普通老百姓聚餐,会不会受到记者采访?公职人员也是人,只要是自掏腰包的非公务时间,人家想怎么吃是人家的私事,你没有权力干涉,强行干涉是违法的。
3、如果你有在跟朋友聚餐的时候被记者跟拍骚扰,你会选择哪种态度(设身处地好好想想,别带任何观点)?
4、媒体的关注点到底是什么?对指控的对象提出了哪些站得住脚的证据?现在焦点变成了退休官员霸道扇了记者耳光,那么之前记者所指控的公款吃喝呢?怎么拿不出证据出来?我怀疑你公款吃喝所以你就必须接受我的采访?你不接受采访你就是心有屎做贼心虚?你打人就是心虚了?拜托,我们是法制社会,不是搞文革。
5、记者说警察打人了,反正这事已经闹得这么大,请记者提供验伤报告,一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好。并且在控告期间,相关媒体也不能通过发布明显带有倾向性的报道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因为媒体也是公器而不是记者的私人博客。
6、这次事件最后毫无意义地变成一场舆论的撕扯大战,大家各取所需罢了。一部分人骂中国体制、政府烂到家的言论,引发社会对政府的不信任对警察群体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一部分人骂记者吃饱了没事干,存心撕裂社会,因此对中国媒体更加加深不信任感。两方的口水战,根本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到底之前的调查初衷是什么?举报大吃大喝、公款吃喝其实可以更有效,取证直接找纪委啊,记者完全可以用更有效的手段取得饭店的相关消费证据和结帐证明,而不需要非要到饭桌上搞什么当面采访,要解决问题,暗访比明访有效多了。这到底是记者的策略出了问题还是有意而为之的碰瓷,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另,广东所有公务消费一律刷公务卡,别跟我扯什么发票过后可以公款报销,这个早就被禁止了。)
最后,今天我们这个社会很多人是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官员、不相信警察,但同样, 我们很多人也不相信记者,为什么?还是多从自身找原因。
本新闻原标题为:深圳退休警察打南都记者舆情分析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服务热线:4006066148
2016年8月《方圆律政》杂志专访了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刘平凡主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庆
2016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
当前我国犯罪治理早已迈入轻罪时代,在犯罪治理过程中,不能延续
刘平凡律师于2022年4月21日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