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坑某组织4人收债行为过激被控非法拘禁罪,程先华律师辩护成功只获刑10个月

来源:刑辩痴人刘平凡律师网   日期:2024/3/29 18:49:28   浏览:50


       5人原系某公司员工,其主管坑某系债务催收部门负责人。因近期涉案抵押债务车辆未及时还款,公司决定派坑某负责赴深圳收回车辆。坑某召集4人同往深圳并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车辆,后利用车主接送孩子放学开车门时机,连人带车一并扣押并强行带往某高速服务区。期间车主反抗拒绝上车,后双方撕扯致使车主脸部受伤。在某服务区,5人释放车主及孩子,未及逃离即被抓捕归案。

      后5人被以非法拘禁罪诉至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深圳某区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建议对坑某在2年至2年6个月期间量刑,建议对其他4人在2年以内量刑
      坑某认罪,但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过重

律师办案

      数年来,程先华律师已办理累计不下10起非法拘禁罪案件。以其经验判断:该案辩护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关注几个辩护关键要点:

一是:坑某是否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否需要从重处罚。

      确实,有足够证据证实本案被害人有受伤的事实,但分析本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法医鉴定结论意见等证据可知:该伤痕的特征反映出:其的形成属于擦碰伤,属于意外导致而非故意殴打导致。结合本案其他证据论证,这说明坑某等人没有故意殴打、侮辱的情节,就不存在需要从重处罚的情节。

二是:本案是否需要区分主从犯,换言之,坑某是否是本案主犯。

      从本案证据来看,坑某确系债务催收部门负责人。但本案综合证据印证的事实是:在犯罪动机的主观内容中,行为内容等具体犯罪行为当中,各被告人地位作用并未有明显的不同,本案当中,不易区分主从犯。

三是:本案起因属合法民间债务,且收债行为有公司合法的授权,5被告人犯罪行为实际上属于私力救济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但与纯正的非法拘禁罪犯罪行为,无论是在犯罪动机、行为方式、造成后果、社会危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程度的不同。

……


后来,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证实:程先华律师的辩护思想是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要件解读和法院对案件的看法的。

争议焦点

检察院认为:具有侮辱、殴打情节,需要从重处罚。同时,量刑建议对坑某在2年至2年6个月期间量刑,建议对其他4人在2年以内量刑

辩护人认为:没有侮辱、殴打情节,不需要从重处罚;不宜区分主从犯;认为量刑应在一年以下并建议适用缓刑

办案结果


      后法院查明事实,客观公正的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并出具判决书,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该院判决当中,认为5被告人地位作用相当,未予区分主从犯;认为收债合法但手段过限;同时,未认定坑某等人存在殴打、侮辱情节,也未从重处罚。

办案总结



      程先华律师常常提到:律师辩护要重证据,重研究,要在辩护当中,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并予以论证,依法辩护,合理取舍,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团队律师 更多>>
刘平凡律师
刘平凡律师
唐柏成律师
唐柏成律师
程先华律师
程先华律师
张贤达律师
张贤达律师
马钊雄律师
马钊雄律师
资讯中心 更多>>
《刑辩痴人刘平凡》-刘平凡律师荣登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封面人物
《刑辩痴人刘平凡》-刘平凡律师荣登最高检

2016年8月《方圆律政》杂志专访了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刘平凡主

刘平凡律师荣获“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之优秀专业律师”荣誉称号
刘平凡律师荣获“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庆

刘平凡律师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兼职研究员 樊崇义教授亲自颁发证书
刘平凡律师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兼职研究员

2016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

刘艳红:刑法应谨慎介入民营企业经营
刘艳红:刑法应谨慎介入民营企业经营

当前我国犯罪治理早已迈入轻罪时代,在犯罪治理过程中,不能延续

刘平凡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首届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平凡律师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首届刑民交叉

刘平凡律师于2022年4月21日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